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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24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校内外联络信息畅通,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值班分为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和特殊情况值班。实行校领导带班,处级领导总值班,稳定安全办公室24小时值班。

(一)日常值班指工作日内下班时间段的值班。共一个班次,为当日12:00-14:00和17:30至次日8:00。

(二)节假日值班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寒假、暑假值班,共两个班次,为当日8:00-18:00、18:00至次日8:00。

(三)特殊情况值班指根据上级及学校重时期或特殊事件,由党政办公室协同稳定安全办公室启动的临时性值班。

第三条 党政办公室是学校值班管理部门单位,负责制定学校值班计划、检查通报值班情况、统计值班费用,安排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总值班、日常值班、特殊值班等。各部门各单位根据部门单位实际自行组织内部值班和安排假期联络人,接受和服从总值班人的领导。

第二章 工作要求

第四条 学校总值班室设在北校区行政楼108稳定安全办公室,值班电话为029-33814578。主要负责接听电话、处理紧急公文、外来人员接待、车辆安排和其它临时性工作。特殊情况值班,值班事项和值班要求视具体情况而定。

接听电话。值班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及时传递各类信息。

处理紧急公文。值班人员要及时收取上级来文,将紧急公文按照程序处理。一般公文可由值班人员保管记录,上班后转交党政办公室秘书科。

外来人员接待。值班人员核实外来人员身份,确定来访事由,协助其办理相关业务;对身份不明或事由不清、不合规的外来人员要妥善处理。

安排车辆。值班时如遇紧急用车,用车人员可先与党政办公室车队联系派车,上班后补办派车手续。

第五条 值班人员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需向党政办公室备案。值班期间,值班人员需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按照《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值班工作流程》做到有报告、有登记、有落实、有反馈,及时沟通学校值班情况,离岗时,要做好交接班工作,未尽事宜应详细记录并告知下一总值班人员。

第六条 特殊情况值班,要启动重大信息报送机制。在做好补救和防止事态扩大的同时,第一时间向总值班室、稳定安全办公室报告,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涉及学校稳定安全的重大信息统一由稳定安全办公室对上报告。

第七条 学校对违反值班要求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对值班不到位、擅自脱岗、管理不善、不能履行值班职责、未能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和上报相关信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值班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制度、办法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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