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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网络舆情应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7-21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文件

陕商院〔2021〕111号

关于印发《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网络舆情应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关于网络舆情应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网络舆情应对管理办法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2021年7月1日

附件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网络舆情应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快速妥善应对处置我校网络舆情工作,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学校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推动网络舆论环境健康发展,积极建设和谐校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网络舆情是指通过论坛、博客、播客、微博、QQ群、新闻跟帖、转帖等互联网形式,发布的与我校密切相关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重大事件、言论和观点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学院被国内外各级各类网站刊登的,对学校社会声誉、教学秩序、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对学校师生生活、工作、学习产生重大影响的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

第四条 工作原则

(一)第一时间原则。舆情事件发生后,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研判舆情发展走向,及时上报舆情动态,为应急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准确信息、慎报原因,情况较为复杂的舆情信息,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评议猜测或随意解读时,根据具体调查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牢牢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主导权。

(二)全局利益原则。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面舆情信息时,坚持以维护党委、学院形象和社会大局稳定为目标,把师生利益、大局利益始终放在优先位置。

(三)口径一致原则。在对外信息发布中,做到步调统一、口径一致、权威发布,避免说法不一、自相矛盾,造成不利后果。

(四)疏堵结合原则。注意把握对外信息发布的分寸和节奏,尊重事实,循序渐进,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悉权;正确引导和利用网络传媒,在公开透明发布信息的同时,及时处理各类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谣传信息。在舆情处置中,发挥我校网络评论员舆情引导作用。

(五)协作协调原则。充分发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团队协作、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作用,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六)舆情分类原则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时日。

2.属对学校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学校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如属于学校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校相关校规校纪给予处罚;如属于校外人员,学校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由相关部门据实予以回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网络督导员及职责。网络督导员由各部门、各学院负责网络舆情应对的工作人员以及辅导员、团学干部组成,及时监测并上报网络舆情信息,围绕学校舆情热点问题主动撰写帖文,有效引导网上舆论。

第三章  处置程序

第七条 处置程序

(一)预警研判。学校各部门及各学院对本单位可能引发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自主启动短信,微信邮箱等多渠道预警方式,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调查呈报。学校各部门及各学院发现网络舆情后,要按照快速、畅通原则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分管校领导、单位负责人。同时立即启动应对处置工作,组建专门工作组,召开碰头会,制定并落实应对处置措施,依据大数据监测手段,快速及时将事情原由、事实真相、传播趋势、传播途径、传播节点、网友诉求、事件处置反馈情况等组织成汇报材料,并做到自发现舆情之时起30分钟内口头汇报和90分钟内书面汇报。由学校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将材料上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的必要性,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三)舆情导控。面对网络舆情,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运用好网络评论员,论坛领袖,实时监测,新闻发言人四大应对机制,及时作出妥善处置。

(四)持续跟踪。学校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对网络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学校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学院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得出规律,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附: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网络舆情处理单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网络舆情处理单

XXX〕XX号

舆情信息

信息来源

时间

舆情等级

部门(单位)

领导意见

分管校领导

批  示

反馈意见

办理人:              联系方式:    

备注:1.请在舆情处置后3个工作日内将原件返还党委工作部存档。2.“舆情等级”根据事件媒体关注度界定,分为1-5个等级,5级为最高级别。超过3级(含3级)必须报主管领导批示。

抄送:校领导。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7月9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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