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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校领导联系院部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24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第一条 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群众观念,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更好地为院部和师生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校领导联系院部的主要职责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宣传学校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师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达上级重要政策精神,宣传学校的重大决策部署,帮助院部和全体师生准确领会相关政策和决策精神。

(二)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建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不断拓宽联系师生的渠道。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入广大师生,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学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三)指导院部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教学改革、产学研深度融合等工作。

(四)切实抓好督查指导。围绕学校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做好督促检查,指导联系院部总结经验、检查不足,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五)推进基层作风转变。指导联系院部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督促联系院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师资队伍建设、“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制度等有关制度。

第三条 校领导联系院部要求

(一)经常深入联系院部每学期不少于2次。认真听取院部工作汇报,帮助和协调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每年至少参加1次联系院部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三)每年至少参加1次师生座谈会。

第四条 本制度由校长办公会授权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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