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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确定学校相关数据出具和相关事务管理及治理的责任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3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各单位:

学校各单位的工作责任范围,学校人力资源处均有划分。但就目前学校情状而言,尚存在相关责任的责任单位不明确或不甚明确的问题。为此,经2014529日校务会议研究,决定重新确定“学校相关数据出具和相关事务管理及治理”的责任单位,现通知如下:

一、相关数据出具责任单位

1.学生人数及相关信息出具

教务处。包括本科、专科、成教、等各类学生在册人数;每位学生的学号、姓名、性别、专业、班级、院(系)、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

2.教职工人数及相关信息出具

人力资源处。包括处、科级干部、教师、教辅、辅导员在册人数;各类职称、学历人数;每位教职工工号、姓名、性别、学历、职称、单位(院、处、系、科等)、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

3.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出具

基建办公室。包括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已办和未办房产证的建筑面积等。

4.学校馆藏图书、报刊数据出具

图书馆。包括图书、报刊总数和各类别图书、报刊数(如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等。

5.学校资产基本数据出具

后勤保障中心。 包括资产总额、房产总额、教学仪器设备总额、各实验室的设备明细及资金额度、办公设备总额、办公用计算机台数、教学用计算机台数、语音室数、多媒体教室数等。

6.学校财务基本数据出具

财务处。包括年收入总额(学费、住宿费、财政补贴、其他收入等)、教学经费、教职工工资、福利费、水电费、其他费用等。

二、相关事务管理及治理责任单位

1.校园宣传环境的管理及治理:组宣部。

2.校园卫生、绿化环境、校舍修缮的管理及治理:后勤保障中心。

3.校园治安消防环境的管理及治理:保卫处。

4.学生住宿环境、学生在校行为的管理及治理(包括到课率和晚自习等):学生工作中心。

5.教师教学行为(含授课效果、课堂纪律等)的管理及治理:教务处。

6.教职工在校行为的管理及治理:人力资源处。

7.学校相关信息对外发布,校内各项工作督办:党政办。

三、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检点职责,整肃缺失,恪尽职守。

特此通知。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201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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